一、贷款咨询与准备材料
咨询:借款人先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承办银行或相关机构咨询公积金贷款的政策、条件、额度、期限等信息,确定自己是否符合贷款要求以及大致的贷款额度和期限等情况。
准备材料:
1、个人身份资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本人页及变更页)。已婚者需提供夫妻双方的相关证件;有房屋共有人的,每个共有人都要提供。如果身份证等证件能调用电子证照核实,则无需提供原件。
2、婚姻状况证明:已婚者提供结婚证;离婚者提供离婚证件;未婚者一般无需提供特殊证明,但部分地区可能要求提供未婚声明。
3、购房资料:购买新房需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首付款发票;购买二手房的要提供所购二手房原有房产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等。
4、收入证明:证明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一般由借款人所在单位开具。
5、其他特殊材料:根据不同情况,可能还需要提供离、退休证书、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等
二、提出贷款申请
线上申请:部分地区支持线上申请,借款人可登录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个人网上业务平台、相关手机 APP(如北京的北京公积金 APP)或政务服务小程序(如 “京通” 小程序)等,按照系统提示选择 “购买新建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或 “购买二手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然后阅读办理须知、填写申请信息(如借款人基本信息、房屋信息、贷款申请信息等)、选择业务办理部门及受委托银行、上传申请资料图片,最后提交贷款申请。
线下申请:借款人准备齐全申请资料后,与二手房卖方(新建住房开发商无需到场)一起于工作日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经办部门提出贷款申请。管理中心贷款经办部门业务受理人员会对拟申请的贷款金额、期限进行初步核定,并告知受理结论及下一步业务办理注意事项
三、审核与审批
银行初审:贷款申请提交后,银行会对借款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借款人的资格、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确认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会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
公积金中心审批:公积金中心根据银行报送的资料进行审批,主要审核借款人的缴存情况、贷款额度、贷款期限等是否符合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公积金中心会在规定时间内(一般为 15 个工作日左右)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银行。
四、办理相关手续
签订借款合同:贷款申请审核通过后,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会通知借款人办理借款合同签约手续。借款人在接到电话通知后,于工作日至贷款经办部门,在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资料上签字。如果是夫妻共同贷款,夫妻双方都需要到场签字。
办理房屋评估(二手房贷款):对于二手房公积金贷款,需要进行房屋评估。一般情况下,借款申请人无需自行办理房屋评估手续,该环节由贷款经办部门内部核查或委托指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借款人需要到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等相关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如果是购买新房,开发商可能会协助办理;如果是二手房,借款人可与卖方一起办理交税、房屋过户及抵押登记手续。
五、贷款发放和还款
抵押登记手续办理完成后,银行会按照公积金中心的审批结果和借款合同的约定,将贷款资金划入售房人(对于新房是开发商,二手房是卖方)名下的银行账户。
借款人从贷款发放的次月起,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和还款日期,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还款方式通常有等额本息还款法和等额本金还款法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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